广州市公用事业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招聘专业副总工程师公告
根据我司的发展规划和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桥梁隧道、给排水、道路、建筑、岩土测量专业的副总工程师。招聘要求如下:
一、招聘岗位
1.桥梁隧道专业副总工程师1人
2.给排水专业副总工程师1人
3.道路专业副总工程师1人
4.建筑专业副总工程师1人
5.岩土测量专业副总工程师1人
二、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任职条件及能力要求(见附件)
三、公开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由报名面试和考察任命两部分组成。包括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考察人选的确定、考察预告、决定任用和公示等相关的程序。
(一)报名及面试
由人事部门负责此项工作。
1.报名时间:长期
2.报名方式:我司计划通过公开挂网招聘方式,应聘者可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简历到指定邮箱,再根据具体情况由专家对应聘者进行面试。
3.资格审查
应聘者准备简历及与任职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材料邮递到我院人事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包括:近5年内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文献收录和引用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复印件(复印件资料不退回)。
4.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水平和领导能力素质对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考核由工作经验丰富的院领导和专家7人担任面试评委,根据应试人员答题的总体表现和评分标准进行评分(非现场公开)。面试评委进行评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整个面试考场实行封闭管理。
(2)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照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每人面试时间25分钟。
(3)面试集中一天时间在本院进行。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未能按时到场参加面试者当自动弃权处理。
(二)考察和任命
1.确定考察人选
各专业的考察人选与招聘职位的比例为1:1。
2.考察预告
(1)按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招聘职位的职责要求,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2)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或向社会进行预告。
3.决定任用和公示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党总支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对决定任用的人选进行公示7天,并向社会公布招聘结果。
若考察人选未能通过院党总支的考察,决定不作任用的,同样向社会公布结果。
四、公开招聘工作机构
为保证公开招聘专业副总工程师工作做到公平、公开、公正,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集团人力资源部的指导下进行,由纪检监察室作全程监督,并成立以下的工作机构:
(一)领导小组
由院相关领导、工会、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职工代表组成。主要负责方案的落实、执行,其工作对院党总支负责。
(二)面试组
主要负责对应试者的面试考核工作。由相关司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组成。其工作对领导小组负责。
五、其他
1.应聘者需对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在招聘过程中,我院承诺对应聘者的信息保密。
2.报名考试个人所产生的相关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504号怡滨大厦四楼
联系人:冯小姐
电话:89053601
邮箱:shigongyongyuan@126.com